2018年6月至9月,高某等多名农民工在廉某承包的工程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廉某下欠高某等人工资17.9万 元。高某等人历经一年多索要无果。2019年11月6日,高某等五人一纸诉状将廉某诉至法院。
陈留法庭收到高某等人的诉讼材料之后,立即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对案件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同时陈留法庭负责人李聪聪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他先向原告方详细了解情况后,及时通知被告廉某单独到庭进行调解。
李法官向被告廉某仔细核对工资欠条的真伪后,向廉某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于10月30日发布的《拖欠农名工工资最高可获刑七年》的新闻,告知其拒不支付工人工资有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又从诚信方面进一步进行劝导,告知其导致失信后有可能造成的局面。经过李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被告廉某态度发生转变,同意尽快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另一方面李法官积极与原告方沟通交流,避免原告方情绪过于激动,激化矛盾。经过多次调解,11月26日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廉某在农历腊月二十六之前付清拖欠五名原告的17.9万元工资款。至此,五个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在20天内得以顺利调解结案,原告当事人不再为讨要工资奔波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