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十条禁令”之后,兰考法院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贯策落实。
一是将“十条禁令”制作成“警示卡”,要求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随身携带,时刻提醒自己。
二是加强对“十条禁令”内容的学习,要求记住并理解其深刻内涵,每个干警撰写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并写出自查报告。
三是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调动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廉政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通过学习,“十条禁令”已经深入干警心中,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