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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许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农村老年人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09 14:33:42



    先用小恩小惠骗取群众信任,继而推销大额产品后一去不返,致使大量老年群众上当受骗,6月7日,通许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原来,2022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许某驾驶车辆窜至通许县农村,寻找留守老人作为犯罪目标,谎称有便宜尿素处理,在骗取老人信任收取尿素款后给老人一桶食用油和一包塑料布,并让其把塑料布铺好,谎称自己去拉尿素而逃离现场。通过同样手段,许某先后作案四起,诈骗数额13200元。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许某因诈骗犯罪先后被判刑5次,部分诈骗手法与本案极其相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许某系累犯、多次针对老年人诈骗,从重处罚。最终,许某获刑二年,罚金15000元。 

   法官说法:老年群体易受骗、警惕性差、判断能力弱、辨别能力不足,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通过本案,要引导老年群体提高警惕,守好自己的“养老钱”,通许县法院将一如既往地高质高效审理案件,通过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以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还要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最大程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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