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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起纠纷 悉心调解维权益

  发布时间:2021-04-19 15:15:35


    近日,开封鼓楼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执行干警葛鲁娥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从消极还款到主动配合的态度转变,从而使此案得以和解,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开封某银行与被告赵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房屋,同时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违约责任等租赁事项。合同签订后,被告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未经原告书面许可将房屋租赁他人,构成严重违约。双方因此对峙法庭,原告胜诉后,被告仍不履行判决义务,不得已向鼓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程序后,执行干警葛鲁娥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材料,并对其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将赵某银行存款一万余元予以冻结。随后,执行干警将赵某约至法院,耐心对其说理释法,督促他主动配合,积极还款。在执行干警细致调解下,赵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和解协议。至此,案件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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