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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舞鞋”惹的祸 法官“明理”店认错

  发布时间:2019-05-09 09:54:30


    一双精美的“舞鞋”,穿了不到两小时,居然鞋跟断裂,还导致自己的小腿脚踝骨折。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因鞋子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人身损害案。

    2018年10月,张女士在我市某专卖店花了1800元买了一双优美漂亮的舞鞋,当天晚上,便精心打扮,穿着新鞋来到我市某一舞场。翩翩的舞姿,幽雅美丽的红色舞鞋,更使大家目光都集中在张女士的身上,突然“哎呦”一声,张女士歪倒在地,看到她痛苦的神情,大家都围了过来,经现场检查,原来是张女士的鞋跟和鞋帮脱落惹的祸,由于鞋跟较高,加之舞蹈动作偏大,导致张女士小腿脚踝骨折,经三个多月的治疗共花去各种医疗费用8600元。病情稳定后,张女士其家人多次来到该专卖店要求赔换新鞋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该专卖店答应调换新鞋,但对于承担治疗费用,却只字不提。无奈,张女士将该店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质量所致造成张女士受伤,专卖店一次性赔付张女士医疗费用8600元。判决生效后,该店并未把判决放在心上,张女士随即又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的全部经过,数次来到该专卖店,要求店主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可店主老板认为“我已经赔付了她一双新鞋,她跳舞动作过大,导致受伤,我们不应承担受伤部分的赔偿。”一时执行陷入僵局。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2019年5月5日,执行法官将店主“请”到了鼓楼法院再次规劝希望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人心都是肉长的,换位思考,如果你刚买的鞋子,俩小时就断跟,还受了伤,你会怎么处理,张女士花了近2000元买了咱店的舞鞋,也是对咱店的信任和肯定,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丧失了自己的信誉……”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彻底打动了店主的内心。“法官同志,还是我们不懂法,这次你们给我上了一课,我们马上将钱如数打至法院账户,也请你们帮我转答对张女士的歉意和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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