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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快速执结8起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13 08:47:46





    7月11日上午,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8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原来,龙亭区北郊乡一社区李某等八户村民诉村委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一案,龙亭区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按照每人22000元和5000元的不等标准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独生子女享有的耕地补偿款。判决生效后,该居委会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7月5日龙亭区法院立案后,因八起案件被执行人系同一居委会,龙亭区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梁成勋法官遂决定并案处理。考虑到居委会作为特殊的被执行主体,执行干警周密布署执行工作,强化教育履行,争取多方支持,对被执行人负责人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责令其履行法定义务。

    居委会负责人葛某拒不配合案件的执行,导致执行工作困难重重。龙亭区法院执行干警一边继续做葛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若拒不配合履行,将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一边继续与房管、银行等部门联系,最终查询到该居委会银行账户有20余万元存款。龙亭区法院执行干警快速来到银行依法将该笔补偿款划拨,又立即通知李某等八名申请执行人到龙亭法院领取补偿款。11日上午该涉农系列案件顺利执结。

    龙亭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权益案件的办理情况,用较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为申请人索回补偿款近6万元。马中东院长指出,龙亭区法院将集中主要精力和优势力量,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种措施,强势攻坚涉民生执行案件,努力做到快速立案、快速执行、快速兑现,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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