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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失信“黑名单”招投标受限 用时8天“老赖”主动履行欠款

  发布时间:2017-09-26 16:58:10


    “李法官,请你把我们公司从失信名单中取消吧,上了失信会影响我们公司参与招投标,请你们放心,一分都不会少给,我们财务现在就去给你们法院账户转账!”9月2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鹏接到一通来自广西省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主动要求偿还执行款的电话。

    2017年5月24日,被告广西某建筑公司因未准时向原告河南某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这一事由,被原告起诉至鼓楼法院。判决结果为,广西某建筑公司需偿还河南某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486136.11元。但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9月18日,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李鹏依法向被执行人广西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对法院的通知不屑一顾,在执行干警多次耐心劝说之后仍然拒绝执行,见此情景,执行干警依照相关法律将广西某建筑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此期间,广西某建筑公司正在参与当地的招投标活动,在资格审查时才发现公司上了“黑名单”,无法参与招投标。这时,该公司负责人再也沉不住气了,急忙打电话联系执行干警李鹏,不但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于当日将全部486136.11执行款汇入了鼓楼法院执行款账户。此时距离立案时间仅仅过去了八天,快立快执快结受到了当事人的不断称赞。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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