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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司法服务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08 09:57:16





    近期,全国个别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针对保障当事人诉权与疫情防控之间的矛盾,为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官创新工作,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外的检疫棚或空旷场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送达文书,并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中院第七审判团队审判长李翠莲审理上诉人张某某与被上诉人河南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时,原定在中院十八法庭询问双方当事人。由于张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律师虽有核酸检测报告,但因其行程码记录显示路过郑州,无法进入法庭参加询问。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再跑一趟,不给当事人增加讼累,李翠莲征询另一方当事人河南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意见后,双方均同意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进行询问审理。于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书记员手写记录,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在近一个小时的询问过程中,承办法官一直站着,条件虽艰苦,但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受到双方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致好评。

    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李曼曼审理的中某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定于11月25日下午3时在中院十七法庭进行调解。受疫情影响,中某建建筑公司代理人璩某某从北京返郑未满14天,行程码上有行程记录,无法顺利进入法庭。李曼曼得知此情况后,积极与河南某新能源公司代理人庄某某沟通,将调解地点改到诉讼服务大厅外面。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少跑路,化解双方矛盾,经双方同意后,李曼曼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外进行调解。李曼曼法官与双方沟通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倾听双方对该案件的调解意向及履行方式。

    12月2日,当事人李某某向民一庭副庭长杨秋玲送锦旗感谢法官公正司法、促成调解。上诉人李某某与被上诉人刘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法院审理,做出改判的二审判决。二审判决后,刘某电话联系杨秋玲法官,要求查阅卷宗材料,准备申请再审。因为疫情防控问题,身在郑州的刘某无法到法院,杨秋玲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判后答疑工作,刘某打消了申请再审的念头,表示愿意调解。在杨秋玲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李某某抑止不住喜悦的心情,亲自向法官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着手,勇于创新,从小事入手,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的温暖,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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