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快报

省法院立案庭领导到基层法院督导立案诉讼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0 09:51:24




    5月6日至8日,省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曹松志带队督导了开封市顺河区法院、兰考县法院、杞县法院执行立案工作,开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冠英、立案一庭庭长李莎莎陪同督导。

    曹庭长一行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电子卷宗、座谈交流等形式对三个法院执行立案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执行立案工作流程不规范、执行案件网上立案率低、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不同步、执行案件申请书无落款时间或落款时间与提交立案材料时间不一致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注明收到日期。被督导的法院均未落实最高法院这一规定,为线下超期限立案留下了可操作的空间。对此我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法院对涉及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摆,马上纠错,以后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下一步,中院将进一步发挥对辖区法院监督指导作用,对辖区法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督促各基层法院将上级要求具体落实到位。同时,将以本次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看齐意识、规范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各项操作流程,推行统一立案、随机分案,严禁控制立案、限制立案、抬高立案门槛、“先审后立”和压案不立;进一步提高网上立案比例,积极推动各类上诉案件网上提交,做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基础信息准确录入。案件立案后由系统随机分至员额法官,全面实行智能化管理模式,杜绝廉政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进一步提升我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现代化应用水平。

责任编辑:王紫睿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举报电话:0371-23806237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